瑞安市規劃建設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,以建設節約型社會為目標,狠抓
建筑節能工作,取得了較大的成效,2007年該局被評為浙江省建筑節能工作先進集體。
2005年開始該局就把建筑節能工作列為局工作重點,強化組織領導,逐步建立健全建筑節能工作機制。充分利用各種媒體,開展建筑節能和墻改公共宣傳活動,如《瑞安日報》、瑞安電視臺多次刊登和報道了節能專篇。多次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節能知識培訓和交流,參觀考察了我省節能水平相對較高的“楓華府第”和“南國名城”。通過一系列活動,確保了節能工作的順利推進。
該局還邀請組織有專家對瑞安市節能工作進行了3次檢查摸底,制定出臺《瑞安市建筑節能實施辦法》,建立
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貼息資金管理辦法,為瑞安市的建筑節能工作起到良好的指導和保障作用。逐步建立覆蓋建設全過程的監管機制,設計階段,要求有節能專篇,進行建筑節能專項審查備案;施工階段,2006年11月以前開工的,施工圖已作節能設計的商品住宅和
公共建筑,要求必須按節能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,2006年11月以后開工的必須按節能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須要有節能50%的要求進行施工驗收,對施工圖在節能規范出臺之前完成的,必須補做節能專項設計。
該局積極開展建筑節能示范工作,當前瑞安市已建成建筑節能工程16.2萬平方米,其中省級示范工程(歐瑞豪庭商住樓)9.5萬平方米,溫州市級示范工程(華峰專家樓)3萬平方米。2007年瑞安市又申報省級節能示范工程8.6萬平方米(其中公共建筑中醫院遷建工程3.6萬平方米,商住樓銀都花苑5萬平方米),銀都花苑在節能 50%基礎上,在雨水的收集和利用上將有新的突破。節能示范工作的成功,為瑞安建筑節能工作提供了技術儲備和經驗積累,同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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